渐变
渐变是我常常听说的一种效果,在自然界中能亲身体验到,在行驶的道路上我们会感到树木由近到远、由大到小的渐变。
渐变的类型:
1.形状的渐变:一个基本形渐变到另一个基本形,基本形可以由完整的渐变到残缺,也可以由简单到复杂,由抽象渐变到具象;
2.方向的渐变:基本形可在平面上作有方向的渐变;
3.位置的渐变:基本形作位置渐变时需用骨架,因为基本形在作位置渐变时,**出骨架的部分会被切掉;
4.大小的渐变:基本形由大到小的渐变排列,会产生远近深度及空间感;
5.色彩的渐变:在色彩中,色相、明度、纯度都可以出渐变效果,并会产生有层次感的美感;
6.骨格的渐变:是指骨格有规律的变化,使基本形在形状、大小、方向上进行变化。划分骨格的线可以做水平、垂直、斜线、折线、曲线等个总骨格的渐变。渐变的骨格精心排列,会产生特殊的视觉效果,有时还会产生错视和运动感。
构成
形象是物体的外部特征,是可见的。形象包括视觉元素的各部分,所有的概念元素如点、线、面在见于画面时,也具有各自的形象。
平面设计中的基本形:在平面设计中,一组相同或相似的形象组成,其每一组成单位成为基本形,基本形是一个较小的单位,利用它根据一定的构成原则排列、组合、便可得到较好的构成效果。
组形:在构成中,由于基本的组合,产生了形与形之间的组合关系,这种关系主要有:
1.分离:形与形之间不接触,有一定距离;
2.接触:形与形之间边缘正好相切;
3.复叠:形与形之间是复叠关系,由此产生上下前后左右的空间关系;
4.透叠:形与形之间透明性的相互交叠,但不产生上下前后的空间关系;
5.结合:形与形之间相互之间结合成为较大的新形状;
6.减却:形与形之间相互覆盖,覆盖的地方被剪掉;
7.差叠:形与形之间相互交叠,交叠的地方产生新的形;
8.重合:形与形之间相互重合,变为一体。
构成
下面我们具体介绍平面设计的构成方式。
平面设计
平面构成作为一门设计基础课的教育,始于一九一九年德国包豪斯设计学府,其后应用于设计的各个领域,如服装、装潢、室内设计、造型设计、建筑、绘画等。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,可加深学生对形与形之间关系的理解,培养学生组织形、创造形的能力。
构成的定义:构成是一种造型概念。是将不同或相同的形态单元重新组合成新的单元形象,赋予视觉感受上新的形态形象。
构成元素
概念元素:是在头脑里存在的点、线、面、体。
视觉元素:是将概念元素体现在实际设计中,包括大小、形状、色彩、肌理等。
关系元素:是把视觉元素在画面上进行组织、排列,是形成一个画面的依据完成视觉传达的目的。包括方向、位置、空间、重心等。
实用元素:是指设计所表达的内容、目的和功能。
韵律
韵律的表现是表达动态的构成方法之一,在同一要素周期性反复出现时,会形成运动感,这是人的一种心理活动。韵律的表现是画面充满生机,它是如何形成的呢?
1.一次元的韵律表现:基本形在上下左右做单一方向的反复叫一次元的韵律。这时如果基本形的间隔相同,则韵律变化就少,如基本形价格不一,会产生复杂的韵律感;
2.二次元的韵律表现:像围棋的盘在上下左右方向作反复的叫二次元韵律,基本形可以等间隔,也可有一定的变化;
3.利用渐变表现韵律:根据数理性的规则变化产生韵律,数理比率的变化是有规律可循的,可造成渐变产生韵律感。
分割
在平面构成中,把整体分成部分,叫分割。在日常生活中这种现象随时可见,如房屋的吊顶、地板都构成了分割。下面介绍几种常用的分割方法:
1.等形分割:要求形状完全一样,分割后再把分隔界线加以取舍,会有良好的效果;
2.自由分割:自由分割是不规则的,将画面自由分割的方法,它不同于数学规则分割产生的整齐效果,但它的随意性分割,给人活泼不受约束的感觉;
3.比例与数列:利用比例完成的构图通常具有秩序、明朗的特性,给人清新之感。分隔给予一定的法则,如黄金分割法、数列等。
平衡
在造型的时候,平衡的感觉是非常重要的,由于平衡造成的视觉满足,使人的眼睛能够在观察对象时产生一种平衡、安稳的感受。
平衡主要分为:
1.对称平衡:如人、蝴蝶,一些以中轴线为中心左右对称的形状;
2.非对称平衡:虽然没有中轴线,不是对称的关系,却有很端正的平衡美感。
排列
基本形是构成中较基本的单位元素,在单位元素的群集化过程中,可能变化出无数的组合形式,为使构成变化不杂乱,基本形以简单的几何形态为好。
基本形的排列原则:
1.基本形线装的排列:排列向横向发展,发展成为现状图形,有很强的方向性。可以水平方向或斜线方向发展。
2.面状排列:基本形以二次方向排列,构成面状图形;
3.环状排列:把基本形线状的排列发展成为曲线,使两端连接;
4.放射状排列:基本形由中心向外排列,造成放射图形;
5.对称排列:基本形左右对称排列,排列规律、整齐。
设计方法
设计方法是一个通用理念,可能会或可能不包括为特定方法的导向。有些是指导设计的总体目标。其他的方法是引导倾向的设计师。可使用相结合的办法,如果他们不冲突。
一些常用的方法包括:
KISS原则(保持简单愚蠢的),努力消除不必要的并发症。
有一个以上的方式来做到这一点,一种哲学,以允许多个方法做同样的事情。
使用为中心的设计,这主要与使用的神器,而不是着眼于较终用户的目标和任务。
设计原则
单一职责原则:(SRP)一个类,较好只做一件事,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。
开放-封闭原则:(OCP:The Open-Closed Principle)软件实体(类,模块,函数等等)应该是可以扩展的,但是不可修改的。
依赖倒转原则:(DIP)这个原则的内容是:要依赖于抽象,不要依赖于具体。或者说是:要针对接口编程,不要对实现编程(Program to an interface,not an implementation)。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,两个都应该依赖抽象。
里氏代换原则:(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,LSP)在一个软件系统中,子类应该可以替换任何基类能够出现的地方,并且经过替换以后,代码还能正常工作。
迪米特原则:(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,LKP)较少知识原则,又称为“Law of Demeter”,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,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。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个类的方法的话,可以通过*三者转发这个调用。
重复
重复的一般概念是指在同一设计中,相同的形象出现过两次以上,重复是设计中比较常用的手法,以加强给人的印象,造成有规律的节奏感,使画面统一。所谓相同,在重复的构成中主要是指形状、颜色、大小等方面的相同。重复中的基本形:用来重复的形状称为基本形,每一基本形为一个单位,然后以重复的手法进行设计,基本形不宜复杂,以简单为主。
重复的类型:
1.基本形的重复:在构成设计中使用同一个基本形构成的图面叫基本形的重复,这种重复在日常生活中到处可见。例如:高楼上的一个个窗子;
2.骨格的重复:如果骨格每一单位的形状和面积均完全相等,这就是一个重复的骨格,重复的骨格是规律的骨格的一种,较简单的一种;
3.形状的重复:形状是较常用的重复元素,在整个构成中重复的形状可在大小、色彩等方面有所变动;
4.大小重复:相似或相同的形状,在大小上进行重复;
5.色彩重复:在色彩相同的条件下,形状、大小可有所变动;
6.肌理的重复:在肌理相同的条件下、大小、色彩可有所变动;
7.方向的重复:形状在构成中有着明显一致的方向性。